这名车主,你违法了!
2020-05-1808:42:50来源: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5月15日讯(通讯员 张公辉 赵纯静 记者 高峰)为了让车子看起来更靓丽、更炫酷,不少年轻车主喜欢改变车身颜色,或是在车身上粘贴一层与本车颜色不符的车膜,这样的行为殊不知这样已触犯法律,将面临公安机关的处罚。
徐某因擅自改变车身颜色受到民警处罚。
5月14日上午,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城区巡逻一中队民警胡冰按照群众举报的线索,约谈一名涉嫌非法改变车身颜色的车牌微苏D小型轿车车主徐某。徐某介绍,为了让自己的轿车颜色与众不同,看起来更靓丽,于是将车身的颜色变为浅蓝色。
民警依法对徐某实施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民警提醒,《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明确,汽车改变车身颜色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项,收回行驶证,核发新行驶证。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杜绝侥幸心理,及时登记备案车辆变更事项。